热点导读:

上海公司注册代理  上海公司注册费用  上海公司注册流程  上海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公司注册查名  上海税收优惠政策  如何注册分公司  一般纳税人申请
 当前位置 :公司注册网 > 上海公司注册 > 上海税收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如何享受?

http://www.zhucegongsi.cn 来源:天尚行公司注册网 点击数: 日期:2011-04-11 18:3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5号)规定: ---内容来自天尚行注册公司

一、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2010年纳税年度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附件1第4行“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内容来自天尚行注册公司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0年纳税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四、2010年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2010年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

不符合规定条件、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

服务创造价值·口碑决定信誉


温馨提示:您正在查看的是公司注册网  上海税收优惠政策  栏目,如果您有问题请点此进行 公司注册咨询或点击 联系天尚行 ,由专业顾问为您服务。

Copyright © 2005-2015 www.zhucegongsi.cn 版权所有 注册公司网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沪ICP备08105339号-2 技术支持:天商信息技术